2012年ADA白皮书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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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GD 2012 ADA白皮书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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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无障碍设计标准中的标识要求。

1990年7月26日,美国总统乔治·h·布什签署了《美国残疾人法》(ADA),赋予残疾人权利。它的目的是使在获得货物、服务和就业方面对残疾人的任何歧视都是非法的。它的辅助技术指南——《美国残疾人法无障碍指南》(ADAAG)于1991年7月26日发布,并于1992年1月26日生效。

《美国残疾人法》是1964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《民权法案》的延伸,该法案规定,基于种族、宗教、性别、国籍和其他特征歧视任何人是非法的。《美国残疾人法》的大部分语言反映了1964年的原始法案。

当ada法律的语言非常清楚,当它对项目所有者牢固地遵守法律时,很明显。作为项目所有者的代理商的设计师,制造商和其他人必须在可访问性指导方针的详细方面知识,作为其主人责任的一部分。

尽管《美国残疾人法》(ADA)和《美国残疾人法》(ADAAG)对美国的场地和建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但这两份文件都没有被设想为“国家建筑规范”。相反,它们代表了美国法理学中的新事物,即公民权利法规在建筑环境中的应用。在这里仍然存在关于需求是如何被应用的困惑。

更新后的《无障碍设计标准》(ADAAG)于2011年3月15日生效,适用于《无障碍设计标准》涵盖的设施的建设和改造,包括公共住宿场所、商业设施、州和地方政府设施。这些新需求代表了技术指南的第一个主要变化。它们很可能成为未来几年的格式和基础内容。

当司法部发布SAD时,它对仍在设计中的项目何时需要遵循新标准给出了额外的指导。有关此信息,请参阅第5.0章“常见问题”。

由运输部管辖的机场、火车站和公交车站,以及由总务管理局或国防部管辖的联邦财产已经采用了SAD,并且已经遵循了好几年。

悲伤包括大量的变化和添加到可访问标牌的要求。标牌部分明显长于1991年的adaag。

2012年ADA白皮书更新的目的是帮助EGD社区满足新的SAD指南的精神和意图。

2012年ADA白皮书更新封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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